房产税小常识合集

所属分类:【面粉机动态】发布时间:2024-01-01 19:15:40作者:面粉机动态浏览量:13 次

  房产税是以房子为交税目标,按房子的计税余值或租借收入为计税依据,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

  各类商场、商场以租借货摊、货台等为运营方式的,上述运营场所虽有各式各样的方式的间隔,但不归于严厉意义上的房子,应按房产余值核算交纳房产税。关于租借的运营场所有独立产权或租借的运营场所相对独立(独立开门)运营的,应确定为租借房子,按租金收入交纳房产税。

  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宅城乡建造部 关于完善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2021年第24号)规则,使用非寓居存量土地或非寓居存量房子(含商业办公用房、工业生产厂房改造后租借用于寓居的房子)建造的保证性租借住宅,获得保证性租借住宅项目确定书后,对比适用本公告第二条规则的税收政策,详细为:企业和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安排向个人、专业化规模化住宅租借企业租借上述保证性租借住宅,减按4%的税率征收房产税。

  依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房子功用的地下修建征收房产税的告诉》(财税〔2005〕181号),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有房子功用的地下修建,包含与地上房子相连的地下修建以及彻底建在地上以下的修建、地下人防设备等,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征收房产税。租借的地下修建,依照租借地上房子修建的有关法律法规核算征收房产税。

  依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、乡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告诉》(财税〔2008〕152号)规则,交税人因房产、土地的什物或权力状况产生显着的改变而依法停止房产税、乡镇土地使用税交税责任的,其应交税款的核算应截止到房产、土地的什物或权力状况产生显着的改变的当月末。